关于调整党员达标示范车组星级
考核工资的通知
各部门、分公司:
根据公司对“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达标示范车组”星级考核时间由每季度考核一次改为每二个月考核一次的通知精神,经公司考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星级考核工资做如下调整:
一、因“党员示范岗”星级考核工资为创建集体成员本岗位考核工资,不做调整。
二、“党员达标示范车组”达到“五星”等次的集体成员每人核发100%岗位考核工资(一个月的考核工资为650元,二个月考核工资之和1300元),获得“四星”等次的集体成员每人核发90%岗位考核工资(1170元);获得“三星”等次的集体成员每人核发本人80%岗位考核工资(1040元);获得“二星”等次的集体成员每人核发本人60%岗位考核工资(780元);获得“一星”等次的集体成员不予核发岗位考核工资。(考核期内二个月的考核工资不予发放,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在工资中予以兑现)。
三、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在吃透公司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和解释工作的力度,使公司广大职工都能充分认识到星级考核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性,要通过职工竞争激励机制星级考核办法在基层的贯彻实施,培养和提升广大押运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形成制度管事、管人的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押运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四、公司星级考评考核组在基层考核验收中,将把创建集体成员及班、车长,各中队,分公司、部门负责人是否掌握和了解职工竞争激励机制考核办法、考核细则作为考评内容,依照考评标准予以现场测评。
特此通知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5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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