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宁四金发[2014]28号
关于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
各部门、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押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核同意,并于4月10日正式印发你们。现就《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作如下说明,请对照《考核办法》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核组织管理
(一)分管副总的职责
1、负责对分管部门、分公司经理、书记及以下被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打分;
2、根据公司整体工作部署,提出分管部门、分公司月度或季度工作计划安排;
3、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对分管部门、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月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监督检查,做到客观、公正、透明评价考核;
4、负责对分管部门、分公司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5、负责处理分管部门、分公司关于考核工作的申诉;
6、负责对分管部门、分公司的绩效考核面谈,对被考核人员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部门正职、分公司经理、书记职责
1、负责本部门、分公司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属管理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打分;
3、负责对所属管理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4、根据分管领导阶段性工作安排,负责做好本部门、分公司月度工作任务的分解,明确所属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作为本月度的工作指导和考核依据;
5、负责所属管理人员及一般工作人员的绩效面谈或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帮助制定改进计划。
(三)考核协调联络员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将考核表的发放、收集、考核评价领导之间的传递及考核结果的上报等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在公司机关和各分公司设置绩效考核协调联络员。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由李惠洁具体负责,各分公司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二、考核流程
(一)启动考核工作
每月月底前5日内由指定的考核协调联络员按被考核人员岗位不同分别打印《绩效考核表》并发放至每位被考核人员,同时做好督促和《绩效考核表》收集工作;
(二)考核评价打分
1、公司机关
机关正职及以下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在收到《考核表》后完成自我评价打分,管理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将《考核表》交予所在部门直管经理进行评价打分,由机关考核协调联络员统一收集后(注:机关正职完成自我评价打分后上交),交予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价,次月10日前将公司分管领导考核评价结果收集后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朝辉处。
2、各分公司
分公司经理、书记及中队管理人员、维修主管、内勤在收到《考核表》后完成自我评价打分,中队管理人员、维修主管、内勤交予所在分公司经理、书记分别进行评价打分,由分公司考核协调联络员统一收集后(注:分公司经理、书记完成自我评价打分后上交),将收集的《绩效考核表》交与分公司所属的公司分管领导。(各分公司可在参加月度工作例会时交与分管领导),次月10日前由公司机关考核协调联络员收集后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朝辉处。
(三)考核结果汇总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朝辉对各部门、分公司的月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并按照权属比重计算每位被考核人员的综合平均分,上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评价得分结果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根据考核结果在被考核人员当月考核工资中兑现。(分公司为月度考核,季末兑现)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5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行政部 2014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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