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宁四金发[2014]31号
关于鼓励公司管理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的意见
各部门、分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管理人员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培养学习型管理人员,推进在职学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学历要求
1、各部门、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为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各部门、分公司副经理以下内勤以上管理人员必须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二、报考范围
1、学历学位教育
(1)所报考的学校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承认学历的院校或党校;
(2)学习形式以参加在职教育不脱产的电大、夜大、党校等成人教育为主,不赞成报考全脱产的成人教育学校;
(3)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参加在职学习教育,报考学习的专业,应以本职工作要求对口、贴近,主要为财务财会类、经济类、法律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4)申请研究生学历教育的管理人员,须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报名(自费除外)。
三、报考条件
凡要求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必须是各部门、分公司内勤以上管理人员。
四、经费报销
1、参加上述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后,凭学籍证明、毕业证书和有效发票,经公司行政部审核把关,由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报销在学习和考试期间与毕业证书有关的学费、考务费、教材费等费用;
2、有下列情形者,其学习教育、考试费用不予报销,一律由个人自理:(1)因补考等个人原因造成额外开支的费用;(2)应取得毕业证书而未取得者或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已付的所有费用;(3)所学专业与本职岗位工作不对口的。
五、其他规定
1、本意见颁发前所取得的与本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本、专科学历公司予以确认,但所学专业不是本意见所要求的专业(财务财会类、经济类、法律类、管理类)且与本岗位不对口的,公司要求必须继续参加学历教育;
2、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复习考试阶段,在完成工作任务及时间可安排的前提下,经公司领导同意,可给予考前2-4天的复习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上班时间参加学习培训、复习考试,否则以旷工论处;
3、参加学历教育的管理人员要端正学风,立足本职,处理好工学矛盾,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4、三年后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时,各部门、分公司副经理以下内勤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
5、禁止管理人员伪造证件,骗取费用。一经发现,勒令退回已报销费用并进行通报批评。
六、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条款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行政部 201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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