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宁四金发[2014]52号
关于对张朝辉、李永春等同志任免的决定
各部门、分公司:
为加强部门、分公司的各项管理,明确职责、任务,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经2014年7月1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任免:
聘用:张朝辉为公司党政办主任;
席永强为公司党政办副主任;
李永春为公司车管部经理;
马建军为公司车管部副经理;
申 强为公司修理厂厂长(副经理,6岗);
贾 峰为公司经营部副经理;
金 燕为公司工会副主席;
何建生为银川押运分公司经理;
王勇为银川押运分公司副经理(兼指挥长);
李兵兵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主管(副经理,6岗);
朱文军为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培训主管(副经理,6岗);
王 刚为中卫押运分公司经理;
周 鹏为中卫押运分公司副经理;
杨 华为中卫押运分公司海原县中队中队长;
马金保为中卫押运分公司沙坡头区人防中队长。
同时免去上述聘用人员原任职务。
免去:李浪廷原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务;
李 刚公司车管部原副经理职务。
马金保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中队长级别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取消试用期。
特此决定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行政部 2014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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