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党支部:
现将银川通联公司党委审议通过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对照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目标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环境,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2月3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6年2月3日印发
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所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从严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发挥企业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作用,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现经通联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予以印发,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中共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推动通联公司所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银川市委第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要求,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所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落实两个责任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行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坚持把厘清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重点,突出纪委监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内容和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企业发展的开路人、职工群众的贴心人、干部队伍的带头人:
1、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综合治理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根治“为官不为、从业不为”,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1)营造健康有序的从业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牢记习总书记提出的“党员干部要干干净净干事,要守住清贫、耐住寂寞、稳住心神、经住考验”要求;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做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严肃纲纪、嫉恶如仇,敢于对一切不正之风亮剑,不逃避责任、明哲保身;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履行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营造人心汇聚的发展环境。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三严三实”,深入了解司情民意,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上敢抓敢管、及时发声,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上亲力亲为,不回避、不委托,以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获取民心,赢得支持,以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
2、统筹谋划部署
各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企业持续健康全面发展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1)做好任务分解。每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会议,对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党委班子、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的职责分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职责。
(2)组织定期督查。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任务是督促党组织和所属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防止年初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脱节断档。
(3)及时整改落实。采取听取汇报、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方法,了解掌握本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予以纠正整改。
3、选好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打造一支“四铁”即铁一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担当、铁一般纪律的干部队伍,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抓好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注重企业管理人员梯队建设,每年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开展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建立企业后备干部库。
(2)实施好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工作。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干部人选时必须负责的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承担相应责任。
(3)做好干部提名责任落实工作。企业党组织承担干部提名的主体责任,要规范提名的依据、程序,做到“谁提名、谁负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4)落实征求纪委意见制度。企业党组织提拔任用干部,要听取纪委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提交党组织讨论决定。
4、加强作风建设
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银川市33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下功夫治理“四风”问题,恪守“三严三实”,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通过制度建设、法治化手段,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注重日常动态监管,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防纠而复生现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严防管理中的“短板”,切实维护企业利益。重点查找企业在招投标、“小金库”以及资金在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的漏洞,纠正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和截留补偿资金问题;特别是检查挪用、贪污或私分补偿资金等问题,发现违纪线索要及时报告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建立作风建设评价机制。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网站、专栏、宣传阵地等多种媒体开门评议作风,真实准确掌握群众的评价和意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5、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制定出台本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20年工作规划》,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心组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坚持每年对本级党组织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责任人进行廉政建设专题培训。
(2)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管理权限,厘清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3)推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深入开展,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4)总结推广领导干部离任“阳光交接”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离任“阳光交接”制度,强化事后监督。
6、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强化企业党组织对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支持和保障纪委监察部门履行职责。企业党组织要支持纪委监察部门查办腐败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要求。
(2)建立企业党组织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对纪委监察部门在查办腐败案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发现,以及遇到的困难,企业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解决。
(3)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为纪委监察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1、履行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督办重点案件、参加民主生活会和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
3、加强教育监管。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业、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4、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自己的党内身份,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勇担当、做表率,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纪委书记是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一把手,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聚焦主业开展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找准定位、实化举措,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1、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听取分管部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在分管领域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向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加强对分管部室、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向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建议;在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组织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下属各部室、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2、维护党的纪律。立足银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明党的纪 律,做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把政治上是否坚强作为检验党员干部的第一标准,严肃查处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动摇、态度暧昧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各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和银川市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替”。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约谈制度,以及党员干部履职待遇方面的用餐、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制度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婚丧事项备案登记表,促进各项纪律规定执行落实。
4、严肃查办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的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提高纠查办案综合效果。
5、强化廉政教育。积极协助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在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6、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协助企业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建立 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追责等预警性制度。重点监督两集(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等重点区域,强化监督执纪职责。
7、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决策监督机制。企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时,纪委应主动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应认真研究。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1、专题会议制度。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召开企业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2、整合领导机构。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也可合并),建立落实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的专门工作机构,整合领导力量,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二)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
1、实行责任分解落实制度。对已经签定的企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要求下一级党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分工,并督办任务落实情况。
2、签字背书制度。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建立健全压力传导机制
1、对下约谈制度。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委主要负责人每年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形成以一把手抓一把手为主线、上下贯通有序的责任链条。
2、谈话提醒制度。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对新提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业的要求。
(四)建立健全履责报告机制
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以及主要负责人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全年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的情况。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
(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
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工作职责、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从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企业党政班子,要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企业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纪委要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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