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
现将银川通联公司转发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押运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健全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综合部 2016年9月2日印发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所属企业:
现将银川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银国资发[2016]4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切实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
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银安办发[2016]77号)转发你们,望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各种应急保障预案,加大宣传力度,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
关于转发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
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
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自治区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宁安监工贸﹝2016﹞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