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竞聘演讲有关... 2022-12-22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人2022年度薪酬公... 2023-8-18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点击次数:905

各部门、分公司:
   现将银川通联公司转发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公司10月份月度例会上闫总作出的部署安排,制定具体的计划安排,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附:1、银川通联公司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
     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
     知》
    2、银川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
      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综合部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企业:
   根据银安办下发、银国资转发的《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切实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银国资发【2016】507号)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现将《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银安办发[2016]83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委办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银川市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大干实干100天誓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6〕78号)精神,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完成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大干实干100天誓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活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自治区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由市安委会负责“大干实干100天”工作的组织实施,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开展的日常工作。
  三、完成重点工作
  (一)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安排部署。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银党办发〔2015〕60号)和《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年度述职、目标考核、隐患排查治理督办、执法责任、责任约谈、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八项制度落实。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快建立。持续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积极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责任保险。重点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标准化达标率达到60%以上,同步推进其他行业企业达标。进一步明确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分级和责任,完善制度、修订清单、规范现场、加强培训,工矿企业风险防控系统全部上线运行,隐患排查清单制定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定期报送率达到90%以上。
牵头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2、提升公共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根据《银川市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公共安全保障行动方案,全面梳理重大公共安全突出问题,列出时间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和普及,使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继续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1、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公交系统安全设施和措施的配套与落实及应急处置能力,以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落实夜间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等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体育旅游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2、危化运输车辆专项整治。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为重点,集中整治动态监控不落实问题,加大过境危化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安全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提高通行管控和事故防控能力。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3、煤矿专项整治。以水害防治为重点,强化水文地质勘查,落实地面防治措施,加强井下探放水等治理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透水事故。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滨河新区管委会、灵武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1月底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强力推进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落实为重点,严格按设计方案开采,按设计专篇落实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整改直至依法关闭整合。
  牵头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1月底
  5、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以深基坑、高陡边坡、模板支架为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完成时限:11月底
  6、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集中整治各类监测、监控、报警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性、完备性、完好性和可控性,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7、消防领域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牵头责任部门:市消防支队
  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旅游局、市宗教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11月底
  8、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严格充装单位资质条件和气瓶检验报废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流动充装、工业气瓶混装、使用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体育旅游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9、职业卫生专项整治。以化工行业、木制加工行业、机械制造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防护技术和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完成时限:11月底
  10、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以上半年技术抽检发现的问题隐患为重点,逐项整改销号,全面提升涉尘企业防爆工程技术水平和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水平。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旅游局
  完成时限:11月底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1、道路交通。突出大客车、旅游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检查和源头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渣土车以及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严厉打击闯红灯、假牌套牌、遮挡号牌以及超速、超载、超员行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水上旅游船舶检查,规范和完善船舶安全设施。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道路在建工程大跨桥梁、隧道、高边坡和高空作业等的安全监管,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建设工程作业事故的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2、建筑与城市运行。重点检查建设工程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方案落实情况,防范高处坠落、坍塌、塔吊倒塌等事故。突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整治建筑市场,严厉打击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网施工管理和城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燃气、热力、排水以及通讯、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企业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3、危险化学品。突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今年上半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治企业危险作业现场管理隐患,监督企业以完善企业岗位业务流程图、作业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和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化设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强化企业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过期非法生产、使用以及经营等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4、非煤矿山。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过程管控,集中开展采石场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违规违章作业整治,排查治理井工矿通风、采掘、支护、运输、排水等隐患。牵头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5、建材制造加工。以水泥建材、砖瓦制造、钢架加工等企业为重点,集中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以及事故多发、频发等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机械设备使用以及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场所管理隐患的排查治理,防止类似砖瓦加工场机械伤害、掩埋窒息等事故的再次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安监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6、校园领域。以防范学生溺水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幼儿园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建设、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监控设备管理以及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7、商贸领域。重点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加油站、冷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商品储存库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强化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商品促销安全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
  牵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8、民爆物品。全面排查治理民用爆炸物品在生产、储存以及销售、配送、使用等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私存、贩运民爆物品等行为,确保安全。
  牵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9、特种设备。以电梯、液化石油气钢瓶、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在资质许可、生产、检测检验、使用以及维护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10、旅游场所。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点)内的道路交通、消防、游乐设施设备、栈道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旅游项目安全性能情况;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旅游责任保险的落实,集中排查整治旅游企业和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牵头责任部门:市体育旅游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11、水域水库。集中开展水域(包括河道、湖泊、水库、蓄水池、渠道、淤地坝及泄洪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重点水域及涉水工程安全隐患,强化安全警示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完善,加强巡查巡护。同时,加强涉水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强化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12月10日前
有色冶金、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农业机械、气象设施、铁路、机场、电力以及各类大型活动等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净化安全发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干100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多级联动,层层抓落实。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并发挥各级安委会作用,按时间进度全力完成各项任务。要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台账,市安委会将对“大干100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年终考核时一并进行考核。
  (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快速反应的监督机制。
  (三)要坚持远近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在开展“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及时总结好做法、好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以此巩固“安全生产大干实干100天”工作取得的成果。
 

版权所有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金凤区上海西路银川文化城叁区2栋 邮编:750001 技术支持:网聚信息
办公室电话:0951-7675377,传真电话:0951-7675377 电子邮箱:nxbafwzzh@163.com 访问统计:15455人 备案/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40013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