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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点击次数:782

各部门、分公司:
   近期,银川通联公司转发市国资委印发的《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公司领导部署安排,现将《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公司总体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贯彻落实市国资委《通知》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公司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晓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学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部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督导检查法治教育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佟永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各分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各部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升依法治企重要性的认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依法治企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紧紧围绕公司依法治企目标任务,结合《通知》内容安排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设,为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1、银川通联公司关于转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2、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
       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银
       国资发【2016】513号)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  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公司综合部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关于转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
 
所属企业:
   现将《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通知(银国资发【2016】513号)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9日
 
 
 
 
 
 
关于印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9月22日
 
 
 
 
 
 
 
 
      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计划
               (2016—2020年)
 
   为适应“十三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对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发〔2016〕45号)和《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全区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宁国资发〔2016〕74号)精神,结合银川市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银川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促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健全,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三五”时期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要求,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发展大局。
   2.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相结合,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提高国资监管水平相促进,与加强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相贯通,根据不同企业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
   3.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际效果。
   4.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新时期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要求,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企业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企业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搞好国有企业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基本任务,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六)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不断提高依法监管和服务企业水平。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针对机关、企业的不同需求和对象特点,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七)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继续抓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充分保障法律顾问对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参与权,对企业法律事务的决策权;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水平;认真抓好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力争实现国有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务部门全覆盖。
   (八)深入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为重点,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努力使企业员工成为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创作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评比活动,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企业员工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三、普法对象
   (一)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出资企业董事会、党组织、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和法律顾问等。
   (二)普法要求
   1.国资监管机构普法要求。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二是对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国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提高依法监管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能力。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廉政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国有企业普法要求。一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能力。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重点学习和掌握市场主体、市场行为、产品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观念。各企业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二是对企业员工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加强劳动用工、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工会及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参与普法用法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七五”普法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各企业要根据本计划,研究制定本企业五年普法安排,成立普法领导机构,确定普法联络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各企业“七五”普法安排、普法领导机构和普法联络员名单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银川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各监管企业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下半年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经验交流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各监管企业组织对本企业“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市国资委适时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并评选表彰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一)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市国资委将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主任吴起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副书记邵红蕾任副组长,副主任端传军、杨世忠,副调研员蔚敬红,综合处主管张世生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要定期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二)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干部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三)落实普法工作指导机制。各监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所属党组织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动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建立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各监管企业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悬挂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企业网站,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企业OA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各监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在全面打造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的同时,注意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法律人员充实到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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