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风气,促进公司各级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现对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适用对象。银川市《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银纪发[2004]24号)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此规定,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司各级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均适用于本规定。
二、严格执行分级报告制度。按照企业管理权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举办婚丧嫁娶需在公司纪委备案后向银川通联公司纪委报告;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党员需向公司纪委申报,纪检监察室应当将报告情况存入党员廉政档案。
三、严格规范报告内容和时间。公司各级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当本人亲自填写《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表》(见附件),说明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四、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规模。《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是指公司各级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宴请规模不准超过10桌,在宴请过后不得多时间多地点的办理酒席。不得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工作变动、庆生祝寿、子女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公司纪委及各纪检小组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或其它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纪委通过受理举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附:1、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表
2、中层领导干部及党员操办婚丧嫁娶事项申报表
中共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6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