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分公司:
现将市国资委、银川通联公司转发银川市人民政府《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冬春气候特点,制定具体的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时开展火灾扑救知识学习培训和火灾预案演练,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请各分公司于11月11日前将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及自查自纠情况报公司纪检监察室。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4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所属企业:
根据银政办下发、银国资转发的《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相关企业按照文件精神切实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监管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3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充分认清形势任务,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动员和部署实施。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全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查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强化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庆、自治区和全市党代会、“两会”等重要活动的消防安保措施;强化道路运输、建筑工地、生产厂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旅游景点集聚地等重要场所和重点环节管控;强化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工作力度,统筹抓好难点问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要突出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将消防安全督导和检查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团要重点督查人员责任落实、应急预案准备及演练、操作人员应知应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工作;下属企业要聚焦消防安全薄弱环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消防安全始终受控。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应急救援。各单位要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企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和救援联动保障机制,备足必要的抢险救援物资;强化企业应对特殊复杂灾情的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步骤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前,各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逐级部署落实,并将实施方案报市国资委;明年全国“两会”闭幕前,按照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实施,并于每月22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动态随时上报;2017年3月10日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市国资委。
附件:关于印发《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
银川市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形势要求和电视问政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础与火灾防控突出问题相结合,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建设“平安银川”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一)狠抓火灾防控突出问题。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由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各级宣传、综治、民政、公安、安监等部门和电力企业配合。通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使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一是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六是推动社区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1次社区消防安全评估、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组织检测1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1次油烟道、开展1次火灾隐患大扫除,集中培训1次全体员工。七是健全微型消防站,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由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各行业部门配合,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重点单位应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单位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出台制度规定,明确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五是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政策性文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为培训合格、登记在册的微型消防站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优秀队员和骨干力量发放特别津贴,及时表彰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等配合。针对冬春季节用电量大的实际特点,重点开展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居民社区电气火灾专项整治。一是住建、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推动老旧小区进行电气线路改造。二是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等民生工程,严把改造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电气设计防范关口,加强施工现场检查指导。三是电力、住建、人社等责任部门要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重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有条件的单位和场所要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四是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发动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公安派出所、各类网格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电力等行业部门要指导单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五是全面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增强公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宣传、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向社会群众宣传电气火灾防范常识;播报电气火灾典型火灾案例、火灾刑事案件,向社会群众宣传电气火灾防范的重要性。
4.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全市排查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不良行为公布、媒体曝光等手段,推动整改。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当地政府组织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做好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对自治区和全市党代会、“两会”等重大活动要提前介入,加强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应急预案,确保安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突出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枢纽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动员各方力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和突出突击,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6.开展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全市统一开展物流仓储、商场市场两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抓好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1)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全市物流公司、物流市场的货物仓库(堆场)等仓储场所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检查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货物的储存和堆放、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是否存在住宿与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其他消防安全问题。
(2)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别由市商务局和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对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集(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消防设施设备、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内容,组织开展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2017年3月底前,全面推动城市、县城、重点镇编制完成消防专项规划,10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并全部纳入本地空间战略发展规划总体部署。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6年底前,滨河大桥救援站、镇北堡消防站、贺兰城区消防站等3个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阅海消防站、综合保税区消防站、灵武第二消防站、消防支队综合训练馆等4个续建项目全部建成;市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开工建设;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所有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3月前,全市累计新增市政消火栓120个,建成率、完好率分别达95%、98%,全面落实消防部门全程参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机制,健全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
3.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2016年底前,要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加快发展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完成马家滩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各级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和智慧银川平台,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和问题督办。2017年3月底前,6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5.深化消防安全市域联防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2017年3月底前,全市4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会议会商、消防安全培训和救援演练等内容均达到70%以上。
6.强化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智慧银川”建设,推动消防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升社会单位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2017年3月底前,全市60%的火灾高危单位要接入系统。逐步扩大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用范围,进一步推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工作,2017年3月底前,全市新增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700个,安装简易喷淋170套。
7.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针对农村冬春季节火灾多发、频发的特点,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帮助指导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指导村(居)民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积极消除火灾隐患,降低全市火灾起数居高不下的状况。
(三)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强化新装备特别是高喷车、远程供水系统、泡沫车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逐一落实车辆防滑和油、水管线、阀门、泵浦、枪炮等防冻保障措施。要建立健全与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联训制度,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专业训练,提高初期火灾处置能力。同时,气象、水务、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八进”工作为抓手,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商场、市场和物流园”等专项活动。广泛宣传“119”消防奖获奖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2.推进媒体宣传。各级宣传、公安部门要依托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公益广告和案例宣传,提醒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加强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着力抓好“119”消防宣传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宣传主题,广泛发动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参与配合,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4.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大力开展全员消防培训,继续深入开展党政机关、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社会单位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力争在2017年3月底前培训一遍,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
(五)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30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班子,广泛宣传发动,层层推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挂牌销案,纳入考核。
3.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及任务。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实施。
(二)部门职责及任务。
1.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任务不能完成,辖区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学校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
3.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做好社区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4.市商务局负责商场、仓储物流和成品油销售网点等商务系统单位及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医疗卫生和计生系统内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市民委(宗教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宗教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做好宗教场所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7.市体育旅游局负责星级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未取得合法消防行政许可手续的宾馆饭店、景区不予进行星级评定和景区评定,对存在火灾隐患、消防设施不达标的,应撤销或降低等次。
8.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行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事故查处。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9.市文广局负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依法查处行业内消防违法行为。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冬春火灾防控,及时曝光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隐患治理氛围,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压力。
10.市规划局要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对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要及时修订。
11.市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强化超大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高层地下建筑和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和完善住宅小区(包括零散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中有关消防方面的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认真组织实施。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对违章生产、经营,违章搭建的,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好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3. 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公交汽车、长途客运汽车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4.市工信局要切实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5.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严格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审批。
16.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要发挥好业务主管和牵头单位作用,统筹整治工作。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九小场所”、临时出租屋和“三合一”等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单位职责及任务。
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天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设立机构,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2016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李守银副市长任组长,马勇副秘书长、市公安局王青山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王兴荣政委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武秀宏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冬春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消防监管职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制定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要落实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部门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冬春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五)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冬春火灾防控期间,严肃工作纪律,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银川滨河新区管委会、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和《全市冬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部门联络表》(附件1)于10月30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0日前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随时上报。
联系人:马黎明、王涛,1899502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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