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银国资发[2017]143号
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
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属各国有企业、机关各处室:
4月份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委确定的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银川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银政法发〔2017〕3号)要求,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和目标
以“普及治安防范常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为主题,大力宣传治安防范常识,开展公共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引导社会成员增强防控公共安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打造平安银川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阶段(4月8日至4月24日)。各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宣传总结阶段(4月25日至4月28日)。各企业对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集中汇总后,上报市委政法委。
三、宣传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
各企业在具体宣传活动中,要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结合各自业务,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中央和区、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和区、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平安建设会议精神。
(二)大力宣传政法综治工作亮点、成果及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
(三)大力宣传治安防范常识。重点宣传介绍家居防盗常识、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常识、突发案(事)件自防自救知识,常见诈骗种类、手法以及应对防护措施。
(四)大力宣传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新型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常识。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五)大力宣传提升群众防火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常识。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消防演练,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消防培训。
(六)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和群众出行乘车的安全常识。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及应急管理知识,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和自救,乘客乘车安全注意事项等常识。
(七)大力宣传网络使用方面的安全常识。重点围绕金融、电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的网络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普及网络安全防护知识。
四、宣传形式
各企业要紧扣今年的宣传主题,重点开展以“三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特别是“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大力营造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宣传热潮。
(一)组织开展一次“治安防范常识集中宣传日”活动。
全市集中宣传日定于4月15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企业要紧扣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主题,结合经营实际,采取摆放宣传展板、现场演示、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治安防范常识宣传宣讲。
(二)组织开展“下基层、送法律”活动。各企业要精心组织,深入机关、乡村、社区、校园、企业、工地等,采取知识讲座、现场演示、信息提示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帮助基层组织完善和落实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法制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企业要将“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平安银川建设的主要举措,紧扣活动主题,精心组织策划。要多措并举,切实组织好、开展好宣传活动,努力调动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宣传月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平安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要狠抓落实。“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是深化平安银川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群众对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知晓率的有利时机。各企业要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细化实施要求,保障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强督导。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市国资委将对各企业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和随机抽查,对各部门活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各企业要对本行业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四要认真总结。各企业要狠抓落实,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在宣传月结束后,要对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突出宣传活动亮点,形成文字材料。请各企业于4月26日(星期三)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市国资委综合处。
联系人:陈新 电话:6889251
银川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