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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驾驶员文明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16      ·点击次数:1017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近期,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在驾驶运钞车执行守押任务过程中,随意鸣笛、不礼让行人、强行超车、变道,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车内吸烟、玩手机、睡觉,下车购物等影响押运安全的行为时有发生,在社会面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引起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为加强公司运钞车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重塑四维金盾在社会面的良好企业形象。依照银川通联资本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中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驾驶员文明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公司成立驾驶员文明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眭东任组长,总经理助理李永春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嘎,车管部经理席永强及各分公司经理为成员,全面督导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车管部,负责协调、联系、检查和信息报送、总结工作。
    2、公开举报电话。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守押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和工作违纪行为的举报投诉。
   公司举报电话:
   (1)公司副总经理眭东,举报电话:18709507999;
   (2)总经理助理李永春,举报电话:13909596687;
   (3)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嘎,举报电话:13519597578
固定电话举报:
    (1)公司远程监控中心:7675370
    (2)银川分公司监控中心:5553556
    公司及银川分公司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接到举报电话后,要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电话记录,第一时间向公司副总经理眭东及总经理助理李永春、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嘎进行汇报,不得隐瞒不报,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班领导和值班人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体驾驶员能牢固树立文明行车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开霸王车、斗气车,文明出行、礼让行人,文明行路、遵法守规,传播文明、共建和谐,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高效的交通环境。全体守押人员能严格遵守守押操作规程和枪支管理规定,做到车内不吸烟、不玩手机、不睡岗,不下车从事与押运工作无关的活动,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整的仪容仪表,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四维金盾在社会层面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6日-8月19日)
各分公司要将驾驶员文明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与银川通联资本公司《关于在国有企业中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行动的通知》有效结合,根据本单位驾驶员交通陋习、违法行为和押运员违纪行为形成原因和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迅速行动,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8月20日--9月11日)
    1、集中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随意鸣喇叭、不礼让行人、与行人抢道,强行超车、变道,超速行驶,车内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2、集中排查整治交通陋习行为。重点查处开霸王车、斗气车、随意变道、车内吸烟等交通陋习。
   3、集中排查整治不遵守守押操作规程行为。重点查处车内睡觉、玩手机,下车购物以及下车待命不随身携带枪支缺乏监管等违纪行为。
   (三)整治提高阶段(9月12日--9月16日)
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查找、堵塞漏洞,巩固工作成效,形成定期排查整治交通陋习、违法和工作违纪行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无交通违法、违纪行为的驾驶员进行公开评选,上报先进材料,公司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分公司要成立由分公司负责人、副经理、中队长、专职督察员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周重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2、发挥社会层面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要充分利用社会层面、新闻媒体和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监督作用,设置举报电话,明确具体负责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集中排查整治驾驶员在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押运员遵守守押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即查即改,敢于碰硬。各分公司在集中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做到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依然故我、公然触碰“高压线”的,车长、驾驶员一律辞退,所在中队长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二次发现违纪的,中队长、班长引咎辞职。公司纪检监察室、专职督察员要忠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要全程监督各分公司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要不定期对押运车组执行押运任务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和工作违纪行为,现场纠正、整治,对违纪严重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可现场停止责任人的工作任务,通知分公司派人替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治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4、加强信息报送。各分公司每周将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车管部,由车管部汇总整理后报公司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晓军,为公司部署阶段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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