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总支委员会文件 宁四金发[2014]32号
关于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的通知
部门、分公司党支部:
为便于公司党费收缴管理的规范和统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有关企业党费交纳计算基数和比例的规定。经公司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新标准收缴党费,现将公司党费收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基数
本人工资项中“岗位工资”加“工龄工资”减去“五险一金”的余额(税后)作为党费计算基数。
二、党费交纳比例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党费交纳额度
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月交纳额度
四、工作要求
1、各支部按照新标准于2014年6月28日前将1-6月党费上交公司党总支。(党费收缴名册需加盖支部章)
2、上交党费时附支部每位党员党费交纳标准计算明细表〔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交纳比例×6=半年交纳额度〕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
抄送:公司领导
各部门、分公司
宁夏四维金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部 2014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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